开车上路行驶非常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,交通事故是全世界天天都在发生的事情。据统计,在海量交通事故中,超载是致使事故发生主要是什么原因之一,所以对于超载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来讲也比较严厉。
在新实行的新记分管理方法中,有一条关于超员行驶记分的描述进行了修订,引起了不少用户的注意,让部分人感觉“有机可乘”。
法规条例中规定的是“超越”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,有人提出疑问:那正好达到20%的扣不扣分呢?毕竟五座车多一个人就达到百分之二十了。
元贝驾考我们在这里郑重地回答有疑问的用户们,新交规中,5座车同样不能坐6人!由于坐6人已达到超员20%~50%区间,一旦被查到该行为,就会被记3分,罚款20~200元。
超载发生事故,是不是影响责任划分?
超载的同时发生事故,是否会影响事故责任的划分呢?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:
(一)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。
那样如何确定超载方对于事故是不是有过错呢?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判断原则:因果关系原则。也就是说,假如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,那样这个人的行为必须要和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才能确认。
简单来讲,第一种状况,你虽然超载了,但你是正常行驶被后车追尾的,那样他们全责。第二者状况,前车刹车,你追尾了前车还超载,那样你会被判负